附件:血小板运输箱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1、本采购需求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报价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技术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技术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采购需求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及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报价人选有其他品牌型号、技术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响应表。
3、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报价人应在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投标无效。
4、打★项为重要参数,必须百分之百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为一般参数。不带“★”的一般参数: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5、招标采购单位在中标结果审核确认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不响应招标要求或没有百分之百满足,或者不带“★”的一般参数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将作报价无效处理。
6、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国家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强制性认证资料,否则投标无效。
(一)、项目需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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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1 |
血小板运输箱 |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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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
★1.必须符合《WS-400-2023血液运输标 ★2.交流电 220V 和直流电12V均可使用、适用车载运输; 3.内有备用电池,在切断电源后可持续工作30分钟,保证血小板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采用高精度数字式温度传感系统; 5.采用恒速电机,连续运转无噪音; 6.内循环风道,温度均匀; 7.具有自动故障检测系统,安全可靠; 8.隔热材料为聚氨酯整体发泡,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 9.控温范围:22.0℃±2.0℃;控温精度±0.1℃;报警温度:<20℃、大于24℃ 10.制冷、制热功率:≥60W; ★11.工作方式: 连续左右往复,水平振荡;振荡频率:60次/分钟;震荡幅度:50mm(±2mm); 12.层数及高度:≥2*30mm,宜可拆卸使用; 13.环境温度:适合5℃-35℃环境正常使用; 14.箱体轻便、体积小、方便血小板保存运输。 |
注:投标人填报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及技术规格响应表或技术规格偏离表时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即作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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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贰万元整 (¥ 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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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一年内生产的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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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 |
货物必须能够提供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果是代理公司授权给报价人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给代理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公司才能给报价人的授权(授权链不能中断)】保证货物正品及售后服务,否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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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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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1、验收时提供完整应用中文操作说明书 、维修手册和详细技术参数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一式二份;提供正版软件光盘。 |
2、a.设备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设备,确保设备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并在用户单位指定机房免费培训操作技术人员。 b.要求与医院信息网络无缝连接,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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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产品终身技术支持、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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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训条款: 由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使用技术培训,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 (1)培训对象:使用科室的设备使用人员。 (2)培训形式: ①现场使用培训:安装调试结束后,报价人培训工程师对机器正确使用方法进行示范操作,保证教会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 ②集中授课:厂方培训项目使用专门讲义进行授课,并进行考核考试。 ③现场培训及集中授课培训规定培训内容: a.设备的结构及功能特点。 b.设备的操作规定程序。 c.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d.设备的日常维护方法。 e.设备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f.设备的简单故障处理及报修程序。 g.厂方认为其它必须传授的内容。 (4)培训的验收:培训结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交设备科确认: a.现场培训只要求填写相关登记表。 b.集中授课必须有使用科室相关培训人员签到表、讲义(课件)、考核成绩资料。 c.外出学习必须向设备科提供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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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保期及保持内容: (1)质保期:至少12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质保期)。 (2)保持内容:保质为整机(整台、整套),质保期内保证设备的合法性使用,国家强制检测由报价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责任由报价人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报价人承担;质保期内设备正常开机率达到95%以上及出现严重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一个星期及以上)小于二次,否则做出接受退货处理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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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修期及内容: (1)保修期:至少12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保修期)。 (2)保修内容:范围涵盖,保修整机硬件及软件,包括外购的部件及配套设备,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3)如果报价人提供保修期>12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保修期),投标时必须特别提出声明,评标时以正偏离评定,合同按报价人提供的保修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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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生产制造厂家(或区域总代理)在广西地区要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点,签订合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制造厂家(或区域总代理)单位公章。 售后服务响应要求:接到设备服务要求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商务、资信、验收条款响应表中列出报价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在广西设置售后服务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提供虚假材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中标后制造厂家应在广西地区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制造厂家应配置≥2名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 设备校准要求: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每年免费为所提供的设备进行校准1次。 |
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结算。 |
2、所有货物应是全新、未用过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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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必须列出其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产地及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厂家提供的彩页或PDF文档等,如厂家提供的彩页或PDF文档等证明材料与投标参数不一致时以厂家提供的彩页或PDF文档等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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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货物交接要求:为安装验收合格后视为交货,在交货前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保管等供货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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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历日内交货。交货地点:靖西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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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签订合同后,在按时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乙方七日内开具合法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发票全额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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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设备安装时所需的备品备件及耗材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
三)、报价人的资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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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 |
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报价产品属于2类、3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四)、验收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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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符合招标投标有关质量要求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靖西市中医医院指定机房验收,由采购单位及中标单位双方验收 |
▲验收条件及标准: 一)、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二)、验收工作由设备科人员、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组成的小组(院方小组长为设备使用科室的验收人员)与报价人负责安装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靖西市中医医院医疗验收安装验收合格证标明的内容及招投标技术参数表逐条进行验收。 三)、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合同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应符合医疗器械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参数要求必须符合招投标参数规定,不能以“标准配置”、“选购配置”为由与招投标参数不符。 四)、验收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文字或影像记录,文字记录必须医院与报价人双方验收人员签字)。 五)、设备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接收,并建立设备档案: (一)开箱验收:在设备科技术员、报价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才允许开箱。 ①开箱前首先查看包装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拍照留存或双方签字的文字记录。 ②开箱后,检查设备部件有否损伤,如有损伤,拍照留存,并作无条件更换处理。 (二)资料接收:以下资料在验收时由报价人提交设备科查验合格后接收存档: 1.设备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1)提供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适用于国产品牌): ①具有医疗器械属性的设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2)提供设备生产合格证明 ①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 (3)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合法证明材料 ①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复印件1件及PDF文档1份。 2.经销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在有效期内(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 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属于二类的备案凭证复印件(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1份及PDF文档1份,经营医疗器械级别及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 ④生产厂给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3.设备随机资料: ①纸质《使用说明书》一式一份,留使用科室。 ②电路图、其它技术文件、软件光盘、系统光盘、视频光盘及其它电子版原件资料,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存放设备科。 ③设备装箱单、配置清单。 ④每台设备1份操作规定程序(操作规程)卡片,由厂方制作的质量好耐用纸质版。 ⑤送货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总金额,送货公司与合同公司一致 六)、技术性能验收: (一)以招投标参数为依据,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验收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负责,投标参数是否符合招标参数要求以验收实际结果为准。 (二)验收前由设备科负责向验收小组提供招投标技术参数、响应表及设备清单。 (三)设备清单必须与招投标参数相符合,如有出入,以招投标参数为准。 (四)验收必须以招投标参数为基准,对招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 ▲1.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参数比较有漏项的,以不实质响应招投标要求论处。 ▲2.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响应表中标明负偏离,经评标仍然中标的,说明不影响设备质量、使用与档次,验收时以负偏离验收,设备视为接受。如果对质量、使用与档次有影响的,以不实质响应招投标要求论处。 ▲3.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是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4.实际是无偏离参数,响应表中标明是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5.实际是正偏离参数,但验收时并没有达到响应表中标明的正偏离幅度,以虚假应标论处。 ▲6.备用功能。是指设备主机具备相应的功能,但需要增加相应的软件硬件配件才能实现,除非需要在使用期限内升级,本次招投标中不设“备用功能”参数,需要这种功能时,标书必须有明确注明“备用功能”字样。验收时报价人必须携带相关部件进行验收,以证明设备确实具备相关功能,验收完成后相关部件报价人带回,如果拒绝携带相关部件验收,以虚假应标论处。 ▲7.对于询价文件只要求具备的功能或性能,但询价文件没有详细标明硬件配置参数,同时询价文件也没有注明“备用功能”字样,报价人必须无条件配齐相关软件硬件后,予以接受,凡出现“可配”等不明确意义字样,处理原则是“可配可不配的必须配”,不得以“必须增购相关软硬件才能具备”或者以此为“选配,必须加钱另买”为由要求医院方额外开支才能达到相应功能项。如果报价人不愿意提供相关软硬件配置,以虚假应标论处。 ▲8.对于以招标参数不同的参数概念,应标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如以“速度”参数响应“长度”参数等,按虚假应标论处。 ▲9.替代技术或同类技术,指用另一种与招标参数完全不一样的技术应标,验收时必须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与招标参数原理不同但目的与效果相同,验收时实际使用效果与招标参数一样,并得到使用科室验收专家的认可,才能判定无偏离,否则判定为负偏离,如果达不到相应使用效果,投标文件却以无偏离甚至以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0.对于以含义相同而名字不同的参数名称响应,供货验收时必须提供白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得到医院有关专业人员的认可,以无偏离论处,否则判定为负偏离,负偏离情况下,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1.复合参数,一个参数有多个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如果只响应其中一部份指标,以负偏离论处,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2.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如“频率范围为x-y,”等,其下界值更低,上界值更高,才能判定正偏离;其中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实际情况如何,均判定负偏离,如果投标文件还标明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3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如“a≤××尺寸≤b”,“ ××尺寸”在区间a-b内任意一个数值均为无偏离,超出约定区间范围为负偏离,此类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为负偏离者,如果投标文件仍标明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此类参数出现正偏离,也以虚假应标论处。 ▲14.指定值参数:不是大于值也不是小于值,更不是区间值,只有应标数据一致,才能定为无偏离,应标参数不一致,为负偏离,此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与应标参数不一致,而响应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5.按常识,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必须配置的软硬件才能发挥设备效用的,即使招标技术参数表没有表明,报价人也必须提供,不能以招标没有要求而拒绝提供。 (五)试运行:设备使用科室验收人员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在报价人指导下,常规负荷试运行两个工作日,没有出现异常者,为合格。 七)、对于《验收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技术性能验收》第(四)点“验收必须以招投标参数为基准,对招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业主方在评标结束后公告前,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复核,如果发现属于负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无偏离或正偏离,属于无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正偏离,作为提供虚假文件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八)、设备符合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设备部件损伤,影响整机外观或性能,报价人又不愿意更换的不予接收。 2. 设备验收时的技术参数应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一致,带▲号的参数,验收中发现不实质响应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要求,设备不予接收;带▲号的参数,必须百分之百满足,验收发现是负偏离,不予接收;验收发现不带“▲”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不予接收。 3.对于标准功能或者常规操作所必须的软硬件配置,设备安全必须的软硬件配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配置,行业内认可的配置,如果不配置,即使招标参数没有标明详细配置,报价人必须无条件提供,如不提供,设备不予接收。 4.验收时出现一项不实质性响应招投标要求或一项验收条款规定的虚假应标情形者,设备不予接收。 5.设备使用没有完成,使用人员还未能独立使用,报价人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培训,否则不予接收。 ▲九)、设备属于不予接收的情形,视为设备没有交接,报价人不得将设备放在医院任何场地,无条件搬走。 十)、培训条款验收:按商务要求第4条执行。设备安装结束后,报价人必须培训使用科室的操作人员,直到熟悉掌握机器性能及操作。 十一)、验收合格证签署:设备经报价人安装人员、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使用科室验收人员认为合格并全部签署验收合格证后,验收合格证生效(验收合格证见本询价文件附件3-5)。 十二)、验收合格生效:验收合格日期以最后验收完成项目为准,设备验收时间计算在供货期内,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报价人原因造成不按时完成验收造成逾期供货事实,由报价人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十三)、设备交接:验收合格后视为设备交接,在验收合格前设备属于报价人,所有运输、仓储、装卸、保管、搬运等其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负责。 十四)、如投标响应条件与本询价文件验收条款有冲突的造成无法验收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附表1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 |
单价 |
投标报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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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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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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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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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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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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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2
主要零配件价格表
序号 |
零配件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单位 |
市场单价 |
专用/通用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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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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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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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须按表格完整填写内容。投标人应真是填写内容须对所列明的零配件。如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相关评分项不得分。 “优惠单价”不得高于本表格的“市场单价”。如不真实填写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有需要可自行加行。 |
附表3
耗材报价清单(不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序号 |
消耗品 |
规格及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单位 |
市场单价 |
专用/通用 |
中标号 |
是否可收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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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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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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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须按表格完整填写内容。 投标人要填写设备在投入使用中所需耗材。如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相关评分项不得分。“优惠单价”不得高于本表格的“市场单价”。如不真实填写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有需要可自行加行。如为中标产品请注明。 |
技术响应表
请逐条对应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逐条认真填写该表。
请附配置清单(配置清单至少包含能实现技术需求的所有功能的配置,验收时以询价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及技术响应表为准逐条进行验收,如配置清单不足以实现技术需求功能的,不予验收合格)。
生产厂家:指的是产品注册证注明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在中国的注册公司。
一级授权代理商:指的是由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国内代理商。
序号 |
设备名称 |
询价技术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对应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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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报价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商务、资信、验收条款响应表
请逐条对应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表逐条认真填写该表。
请附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或厂家(或区域总代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果厂家(或区域总代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与供应商提供的不一致时,以厂家(或区域总代理)提供的为准)]。
序号 |
询价条目号 |
询价的条款 |
报价文件的响应条款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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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报价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报价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报价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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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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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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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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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报价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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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2 |
|
|
|
3 |
|
|
|
……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十、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
采 购 人(甲方): 靖西市中医医院 合同编号:
供 应 商(乙方): 采 购 计 划 号: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签 订 地 点 : 靖西市中医医院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项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① |
单位 |
单价(元) ② |
单项合计=数量×单价 ③=①×② |
1 |
|
|
|
|
|
|
|
|
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元) |
||||||||
交货期限: 免费保修期: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税费、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及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的接口费等全部费用。如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一年内生产的机型。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地点: 靖西市中医医院 。
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6、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7、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8、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9、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30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靖西市中医医院。
第六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年,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4.若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地点,成交供应商免费将设备搬迁至新的工作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在按时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乙方七日内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发票全额货款。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各分标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九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3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甲乙双方的洽谈文件;
4、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公司执壹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备案。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章):靖西市中医医院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电话:0776-6233099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单位地址:靖西市幸福路126号 |
单位地址: |
纳税人识别号:451025499509913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靖西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621064356204 |
账号: |
邮政编码:533899 |
邮政编码: |
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院内组成的专家三人构成。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货物性能、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综合实力等方面内容评定。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由采购办组织询价采购评审小组启封、评审响应报价文件,询价小组可以向供应商进行质询,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